近日,市工商局接到广西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西某投资公司)的投诉举报,该公司反映在我市船步镇和太平镇有两家五金商店存在销售侵犯该公司“汽?!蔽⒏?/span>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侵权商家在其他品牌微耕机的挡泥板上标识“汽?!弊盅?,假冒广西某投资公司的注册商标,且“汽?!弊盅晔睹飨裕斐珊凸阄髂惩蹲使旧奈⒏嗷煜?,误导购买者。
根据投诉举报人提供的“汽牛”商标注册证、《鉴定证书》、鉴定说明等材料,市工商局迅速对被投诉举报的涉案商家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两家店铺门口均摆放有1台待售的由湘潭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微耕机。经查:上述两商家在经营过程中把标识“潭牛”字样的挡泥板更换为标志显著并已申请商标注册的“汽?!弊盅牡材喟搴蠖酝庀?,从而误导公众,其中船步镇的商家店前待售的微耕机的机身铭牌也已被划花。
执法人员现场立即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涉案商品进行证据确认,并依法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汽?!笔枪阄髂惩蹲使镜淖⒉嵘瘫辏以谂┮祷凳谐≈芯哂薪细叩闹?。涉案商家将其购进的微耕机更换为与“汽?!弊⒉嵘瘫瓯晔断嗤蚪频牡材喟搴蠖酝庀?,经注册商标持有人鉴定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涉案商家的行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处罚。
随着我市农业生产格局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各类品牌农耕机器的应用普及也日渐广泛,在生产流通过程中出现了假冒侵权违法行为,侵害了商标注册人权益、扰乱市场秩序。为此,市工商局将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农耕用具市场商标的监管,以农耕用具批发和销售经营户为重点,加大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以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